《數位海盜的正義》這本書的第三章就如章名〈誰和誰對抗?〉所說,探討誰是「他們」,誰是「我們」,各是哪些陣營。
下面簡單敘述各個陣營是誰,對後面章節的了解也比較容易。
「他們」的陣營:
A陣營─商業協會、遊說團體。例如:美國唱片工業協會、美國電影協會、軟體企業聯盟。
B陣營─數位內容販售商。例如:迪士尼、微軟、新力。(與C陣營互相依存,有時又愛又恨)
C陣營─科技提供業者,包括硬體與軟體。例如:微軟、蘋果電腦、新力。(不同陣營可以兼職。與B陣營互相依存)
D陣營─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。(不想得罪「我們」的「他們」)
E陣營─政府與法院。(通常傾向A陣營)
F陣營─評論家。(為G陣營說話)
「我們」的陣營:
G陣營─就是我們。
在這一章中也指出音樂是盜版行為中最大宗的一種,就像是靈魂之於身體一般的重要。因為音樂是高度個人的感受,能擁有音樂、享受音樂、分享音樂真的是天大的快樂!這就是偽什麼音樂盜版會如此盛行(猖獗)的原因了。另外也從業界觀點與歌手觀點分別看同一個事情─「音樂CD銷售的錢到哪裡去了」。例用數字說明唱片業者的收入來源,以及歌手或樂團的收入來源,讀者可以看看跟自己的認知了解一不一樣。
最後作者希望我們在看完此書後,能了解更多並有自己的立場。並指出每個人都是貪婪的,不同的陣營為了自己的利益爭吵不休,這樣真的值得嗎?保護兼顧分享智慧財產是大家的理想,不過在這之前我們還有很多事要了解、要做,所以並不是這麼簡單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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